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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肿瘤患者的食疗原则】妇科肿瘤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

2016-04-08  来源:妇科  点击:

妇科肿瘤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

    服用避孕药是时候性的避孕措施之一,但是避孕药有一定副作用,并非人人都适合服用。比如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,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,妇科肿瘤患者,精神病患者,月经稀少者及年龄大于45岁者都不宜服用避孕药。

    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,现在很多人在性爱中并没有采用任何的避孕措施,而是事后女性通过服用避孕药的方法来避孕。俗话讲,是药三分毒,避孕药也是有一定副作用的。其实,不是所有女性都适合采用避孕药来避孕的,那么具体哪些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呢?

    妇科肿瘤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

    重大疾病患者

    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自肾脏排除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因此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

    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

    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
    妇科肿瘤患者

    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
    精神病患者

    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
    月经稀少者

    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
    年龄>45岁者

    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避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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